学贵得师,亦贵得“书”;求知之路,贵在博览。法学研习,不仅在于条文之熟稔,更在于法理之深究与方法之探索。从社会实证到经济分析,从规范构建到哲学反思,法学人在多维视角的碰撞中,激发学术灵感,洞见制度真意。tyc5997太阳集团研究生会学术与创新中心特此推出本期“法研荐读”栏目,旨在通过多元化的阅读谱系,和同学们一起与大师对话,在词句间博采众长,于阅读中探寻真知。
本期“法研荐读|朋辈篇”分享,我们邀请到4位同学进行书籍推荐,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感悟。
1、宪法为立序自由
分享书目:【德】康德拉·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
分享人:李嘉婕




【经典摘录】
●“法秩序就此被设定为具有广义性。因为人类共同生活不能缺少法秩序,尤其在今日的情形中,共同体必然需要调整经济与社会生活领域各种关系的范围广阔的客观秩序与配置。”
●“宪法是共同体的基本法秩序。它确立了政治统一体应如何构建以及国家任务应如何得以完成的指导原则。它规定了如何解决统一体内部矛盾冲突及其程序。它约束着构成政治统一体与国家行动的机关及程序。它创立了法秩序的基础与根本特征。总而言之,它是一张最基本的、包含着各种具有特定意义之原则的、关于共同体法之塑造形成的结构图。”
●“对于成文宪法的遵从并不排除非成文的宪法法律。即便是经由宪法条文被固定下来,宪法也不是一个“无缺漏”的系统。它需要许多非成文宪法法律的补充,这些非成文宪法法律,因为它们具有补充功能,所以一直与成文宪法并存。”
●“由于宪法的开放性与宽泛性,使得它在与那些由细密的法规范所构成的其他法律领域相比时,会更频繁地出现解释的问题,因此对于宪法而言,解释便具有了决定性的意义。”
【阅读感悟】
《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是一部展现宪法理性之美的杰作。它使我深刻认识到,宪法不仅是权利的清单,更是一套精密的“价值操作系统”。德国基本法通过“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秩序”的双重构建,将个人自由从消极防御升级为国家积极保护的使命。书中对“比例原则”、“法律保留”、“实践调和”的阐释,宛如展示了一套精湛的法治技艺——在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之间、在不同基本权利之间,始终致力于寻找最谨慎的平衡点。
2、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
分享书目:苏力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
分享人:李江玲




【经典摘录】
●“制度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人类不完善,因此不可能指望不完善的人类只要加把劲就能创造完善的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制度永远有待完善,也没人反对完善。”
●“想象力的缺乏因此在我看来是对法律实际运作的世界不了解,推展开来,则是对真实世界的陌生和疏离。而这个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对法学语词、原则或教义的过度痴迷。 ”
●“英国法学家斯蒂芬在将近一个半世纪前的告诚:确实有这样一个真实却无法界定的领城,法律和舆论的侵入会造成更大伤害,却没啥好处。试图用法律或與论的压力来规制家庭事务,规制爱情或友情或其他许多类似事情,这就好比想用钳子夹出眼中的睫毛:也许眼珠子都出来了,却还没夹到那根睫毛”
●“因为,法律就像莎士比亚所言,“像巨人那样强有力,当然很好;但若像巨人那样使用这力量,则是暴虐。”
【阅读感悟】
这本书通过真实的法律案例,探讨法学背后的深层次理论和逻辑。苏力教授通过多维度多视角地分析热点案件,将法理、法条和法实践结合,提供了一个“兼听则明”的机会,并且在书中深入分析了“是否”与“曲直”这样朴素却深刻的法理概念,启发读者从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智慧与魅力。同时,阅读本书带来的启发更在于,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条文和制度,更应当是人类社会在公平正义中的思辨与探索。
3、坚持程序法治主义
分享书目: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分享人:吴鹏







【经典摘录】
●“个人如果不把利益转变成权利,那么这种利益是不安定的;国家如果不把服从转变成义务,那么这种服从是不可靠的。”
●“在复杂化的现代社会中,法律解释必须在程序、议论、合意等‘函三为一’的多元结构中来把握。 ”
●“通过形成和强化法的中介机制来扬弃行政命令和民间调解的苟合,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公正而合理的法律程序。”
●“在法与政治的界限变得暧昧不清的场合,怎样避免法律性决定或者为社会中的力量对比关系所直接左右,或者完全受制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这一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阅读感悟】
翻开这部经典著作,字里行间皆是对法治现代化的深刻剖析。书中以程序法治主义为纲领,以规范与价值的辩证关系为脉络,阐发了程序正义对法治秩序的基石作用,更立足中国法治实践,探讨了司法改革、权利保障与秩序生成的内在关联。其跳出纯粹理论思辨的桎梏,将法社会学视角融入制度建构的探讨,让读者深刻意识到法治秩序的构建从来不是静态条文的堆砌,而是动态的、扎根于社会土壤的实践过程。
4、洞见法律灵魂:在秩序与正义之间寻找永恒的平衡
分享书目:【美】埃德加·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
分享人:房朔








【经典摘录】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其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会深感迷惑。”
●“秩序的维持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存在着一个合理的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条件的,而正义则需要秩序的帮助才能发挥它的一些基本作用。为人们所要求的这两个价值值的综合体,可以用这句话加以概括,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尽管法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助益的社会生活制度,但是,它像其他大多数人定制度一样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完全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成严重的操作困难。法律的这些缺陷,部分源于它所具有的守成取向,部分源于其形式结构中所固有的刚性因素,还有一部分则源于与其控制功能相关的限度。”
【阅读感悟】
博登海默的这部著作绝非一本普通的法理学教科书,而是一座沟通法律历史与现代议题的宏伟桥梁。它以一种难得的客观与博学,打破了自然法与实证主义的门户之见,将价值追求与规范分析熔于一炉。阅读此书,不仅能梳理法律思想的演进脉络,更能深刻体悟到法律规范的有效性与价值正当性之间的内在张力。它既是初学者的引路明灯,也是成熟法律人不断回溯的思想源泉,时刻提醒我们:法律不仅是冷峻的规则体系,更是人类理性与经验的共同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