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院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1、实习岗位
审判团队、诉讼服务中心和综合办公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我院可推荐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专业1-2名学生,由最高法巡回法庭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2、实习内容
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司法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实习期间,由实习法庭部门负责人或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主要从事司法辅助、文稿起草、基础资料整理等工作。
3、实习期限
实习期为5个月,自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农历春节前),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纪律与实习法庭工作人员相同。
二、资格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具备较高法律专业素养。
3、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相关管理规定;实习法庭与我院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解决食宿;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的同学于9月3日(周三)晚上 22:00 前将个人简历、《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实习生报名推荐表》、《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链接https://box.nju.edu.cn/d/df8b29c636e1471cb6c5/)打包发送至邮箱:njulawjob@126.com,请以“最高法巡回法院实习生+学号+姓名”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的形式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