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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tyc5997太阳集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6-04-08 18:47:54浏览

各团(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南大建设中挺膺担当,以昂扬姿态投身南京大学“奋进行动”,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本次评优采取校级荣誉和院级荣誉同步评选的模式。申报校级荣誉的学生由学院统一选拔并确定推荐人选,将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并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校级荣誉评选通知和具体要求请参见南大青年官网《关于开展2026年南京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tuanwei.nju.edu.cn/a7/5e/c24691a829278/page.psp

院级荣誉参照校级荣誉的评选条件开展评选,部分条件适度放宽。申报校级荣誉但未能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自动参与院级荣誉评选。


二、申报流程

校级荣誉包括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南京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南京大学共青团先进工作者,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院级荣誉包括tyc5997太阳集团优秀共青团员,tyc5997太阳集团优秀共青团干部,tyc5997太阳集团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请参与申报的学生点击链接:https://table.nju.edu.cn/apps/custom/law-wspy

获取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模板和材料上传链接,并于2026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对应链接中,所提交材料无需盖章、签字,待学院选拔结束之后统一汇总并上报。


三、注意事项

①同一组织或教师自2021年以来已获得我校“两红两优”表彰的,学生在本、硕、博同一学业阶段内已获得我校“两优”表彰的,同一奖项不再重复参评(已获评过“两优”基础奖项的仍可参评标兵);

②申报标兵的,校团委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复审、差额择优评选;对于在复审中落选的申请人,如同一学业阶段内未获得相关基础奖项则自动递补,如已获得过则不再重复获得;

③校团委推荐人选和社团专项不占用院系指标,但仍需经由学院团委审核、公示并汇总,纳入本学院相关材料文件夹统一提交;

④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不得同时获得多项“两优”表彰;

⑤参评条件内如涉及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词的奖项,如申请人为正式党员,可以用相应年度的党员评议结果替代,替代佐证材料为智慧党建系统截图或学院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志愿服务时长、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一并上传至报名链接中;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为第二课堂含姓名截图;团员评议结果证明材料为智慧团建系统含姓名截图。

⑦学院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人选中保留团籍的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中保留团籍的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


2026年4月8日

共青团tyc5997太阳集团委员会